在上个星期的2013年财政预算案中,首相纳吉宣布政府将通过高教部拨款6亿令吉给国内的5所研究型大学进行科研活动,拨款对象主要是高科技领域,例如纳米技术、汽车工业、生物以及航空科技。受惠的5所研究型大学包括了马大、理大、博大、国大以及工大等等。
虽然政府在此次财政预算案中特意强调了科研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也重视高科技领域科研对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性。但是若只是把资源主要放在这5所大学上,不仅对其他大学不公平,在大格局上对国家科研发展的进步作用不大。
在目前的制度下,国内的科研发展拨款基本上来自高教部与科学、工艺及创新部。除了通过多个不同样项目的公开申请竞争方式以外,高教部每年还对国内的每所公立大学拨款进行科研活动,而研究型大学往往所获更多。
在过去数年,尽管政府对这5所大学的拨款增加,但是这些大学的表现有因此而改进吗?
在刚刚出炉不久的英国世界大学排名,我国仅有马大以156成功挤入全球前200排名。而国大排名261, 理大排名326、工大排名358。博大不仅排名360, 也较前年排名滑落。试问在过去数年,除了马大以外,其他四所研究型大学的科研成果如学术文章发表和被引用率、科研原型、知识产权是否有提升呢?
在发出这个拨款的同时,政府应该像这5所大学发出明确的信息,要求大学必须在确保这笔款项并不会受到滥用。从以往的例子,大学往往并没有把拨款用在正确的地方。例如某些大学即使已经拥有某种科学仪器,却仍然为了花掉拨款而购买同类型科学仪器。同时,也有些大学在购买了科学仪器数年以后,往往被置空多年等等。此外,甚至也有大学研究所的中心主任把政府拨款购买的科研仪器当作是个人财产,禁止他人使用。
在增加拨款的同时,政府与相关大学的科研管理部门 (Research
Management Centre, RMC)必须要对拨款的科研计划实行更加严密的监督制度,除了确保财政管理妥当以外,也要确保达到科研目标和结果。
除了能够培训更多有实力的科研人员以外,科研结果也必须能增加我国的竞争力。例如南马某间来自研究型大学的教授过去十年在小型飞行器研究方面获得高教部的大量科研拨款支持,但是成果并不显著。数月前,该支研究队伍所试射小型飞行器仅仅成功在低空飞行了数百公尺而已。该项研究计划获得政府资助一百万令吉。
因此,如果政府真正要提高和正视我国的科研活动,除了要投入更多资源以外,与其把6亿注入这5所大学,更加应该把这笔款项开放给所有合格研究员申请。这种做法不仅可以确保只有有潜质和高影响力的科研计划才能获得拨款,也可以带动各个大学内的研究风气。
事实上,国内某些非研究型大学在某些领域上的科研表现比研究型大学还要出色。例如大马玻璃市大学微电子研究所不仅与国内外多间大学合作进行微电子、纳米电子机械感测器及纳米光刻技术方面研究,在发表研究成果方面远比在雪州某间研究型大学的微电子研究所还要出色。
政府注重大学科研活动固然应该获得赞赏,但是不应该只是把资源放在研究型大学。在其他大学内仍然有不少有实力的科研人员,更需要这笔研究资金来大展拳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