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5 June 2010

拒绝核电厂的两个方法

http://www.therocknews.com/citizen-reporter/comment/2010-06-25/17382.html

政府欲建核能发电厂的争议再次发酵!

6月22日,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宣布以“国阵建什么就塌什么”为由,禁止中央政府在槟州兴建核能发电厂。

政府提议兴建核能发电厂在民间与学术界引起了不少讨论。民间和非政府组织的反对声音除了因为环保因素之外,说穿了还不过是对政府的管理能力没有信心。

试想,连战机引擎都可以在高度警卫深严的军事基地内在神不知,鬼不觉地情况下失踪,再被转运到南美洲国家。核能发电厂内的核废料的体积远比战机引擎小很多,谁可以担保核废料不会不见?

更重要的是,不见了战机引擎还可以找回来,不会造成大量人命伤亡,但是核废料失踪可是大事一桩,不仅会造成人民对辐射恐惧而恐慌,更可能落入恐怖分子手里被用来制造“肮脏炸弹”,甚至引起外交争议。

管理高层从不需负上责任 人民怎么有信心?

国能虽然不断声称自己有能力发展和管理核能发电厂,但是却把核废料处理的问题推到大马核子机构身上。而双方从未在公开场合透露有关处理核废料的问题。

以战机引擎失踪为例,政府就只是把责任推卸到几名低级空军官兵身上,高高在上的官员们,例如国防部长,空军司令以及基地指挥官则享受高福利,好环境,位置完全没有被影响。

同样的,核废料万一,或是“亿一”失踪,造成人民恐慌或是人命伤亡,甚至引起外交争议的时候,难道就只有核能发电厂内的几名工程师或是技术人员必须要负责任,而管理层和政府高层则继续在冷气办公室内摇脚享受吗?

美国矿产资源管理局局长伯恩保姆在5月28日因为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引咎辞职。但是我国的能源部长、国能高层,大马原子能机构(Malaysian Atomic Energy Licensing Board)或是原子能机构高层(Malaysia Nuclear Agency)会因为核废料失踪而同样引咎辞职吗?画公仔不用画出墙,民众自然心中有数。

民联能阻止建核电厂的两个方法

民联与非政府组织虽然极力兴建反对核能发电厂,但是对于好大喜功的国阵政府来说,此项计划似乎是势在必行。民联与民众如果要政府放弃兴建核能发电厂,就只有两条路可走。

第一,以地理形势与经济利益来看,半岛西海岸是最适合建造有关发电厂的地方。但是从槟州到雪州,甲州沿海有不少经济活动,并不适合。森州是布城的后院,国阵会避免火三烧屁股。惟有柔州西海岸才最适合。

因此,民联必须要在柔州多下功夫,尤其是告诉有关地区人民核能发电厂的危险性。如果在下届大选成功夺下柔州政权便可否决建造核电厂,致使有关发电厂的计划胎死腹中,造福民众。

第二,在兴建核能发电厂的过程,政府必须与国际原子能机构(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相并合作。选址必须获得该机构批准与验证,兴建过程全程监督。因此,民众与非政府组织可以到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网页(www.iaea.org)表达不满与反对有关核能发电厂,续以对国阵政府施压放弃有关计划。

只要这两个方法都成功,国阵想要成功建造核能发电厂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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