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0 January 2011

马来保留地为谁的利益?

http://therocknews.com/citizen-reporter/comment/2011-01-10/23105.html

马来保留地在宪法153条下被保护。它是保留给马来人的土地,在这片土地上所兴建的产业,只有土著才有资格购买,并且不能轻易转换等等的限制。

吉兰丹州可说是我国土地政策最紧缩和最严格的一州。不要说是非土著,即使是外州的土著要在该州购买土地或是产业,也必须面对很大的问题和繁杂手续。而该州多年来工业发展滞不进,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因为其土地政策,有些投资者只获得30年的地契。所以有机会到吉兰丹参访的外州人都可以发现到,该州的房产业广告与本国其他州属最与众不同的是‘99年地契,华人可购买’,或是‘华人可购买’。

最基本的市场经济学告诉我们,土地必须要被发展生产利益才有其经济价值,没有发展价值的土地,例如沼泽地,其价值有限。马来保留地本意是要保护马来人权益,但是在国家的发展洪流下,有关政策事实上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绊脚石。

事实上,政府早在多年前便已经看到这个问题的存在。308前,当时的天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阿兹米卡立曾宣布政府会修改马来保留地条文,让这些地段可以租借给非马来人最多60年,以促进有关土地发展。

吉隆坡地区仍然有不少马来保留地,例如位于市中心的甘榜峇鲁,位于吉隆坡北部的泗岩沫内部,靠近等等。由于周边大势发展与产业加值,引起不少发展商与市政府虎视眈眈。但是在土地拥有权和发展方面却面对了很大的问题。

以甘榜峇鲁为例,有关地段222英亩属于马来保留地,其余80英亩则为政府所拥有。虽然坐落在吉隆坡市中心黄金地带,四周高楼大厦林立。但是却因为转换土地权、租借、抵押给非土著的问题而导致其发展一直滞泄不前。该名前部长就曾一针见血的说:‘土著的购买能力比不上非土著’。

去年6月,联邦直辖区部长拉惹隆基表示,为了提高有关地段的经济价值,政府在该地所拥有的80英亩地段以5至10年的期限租借给非土著。较早前,政府曾经提议有关该地的发展计划保留40%非土著产业拥有权,但是却引起了地主与承继人的不满。该部长也曾经提醒该地居民,如果不让出土地拥有权或是不让非土著在该地段获得产地拥有权,该地区发展也不会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槟岛浮罗山背(Balik Pulau)。该地区缺乏发展,看起来仍然像是一个停留在70年代的小镇。在308前,前首相阿都拉女婿便曾经向民政党叫嚣槟州马来人被边缘化,很大因素是指浮罗山背。如今民联政府说要大势发展该区,甚至是引入外国大学在该地进驻,却又马上引起了该地居民的不满,其中马来保留地就是最大的问题。

另外一个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是我国蓬勃发展的房产业,在巴生河流域与槟州一带,房产价格高飚,但是在不少高价房产,马来保留单位不仅乏人问津,其升值潜力根本跟不上市场比率,很多时候还几乎是等于零。现在很多富有或是旨在投资保值的土著宁愿买非土著单位。

笔者并无意质疑马来保留地是否应该被取消,但是从国家整体发展来看是弊多于利,类似吉隆坡甘榜峇鲁的案件必将重演。有关宪法条文最后只给谁带来利益?当政者有必要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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