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7 August 2009

香港《基本法》23條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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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香港特區政府就《香港基本法》23條有關叛國、顛覆政府和分裂國土的有關罪行進行諮詢工作。


然而,《基本法》23條對這些罪行的定義卻是極其模糊和廣泛,甚至可以讓人以言入罪。更令人不安的是如果這項法律獲得通過,政府隨時可以在無須提出任何證據之下,以危害國家安全的名義逮捕任何人或是民間組織。

時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認為23條是一把放在頸項上的刀,隨時可以砍下來。也有人認為23條就像孫悟空頭上的金箍圈一樣,只要中央政府念起「國家安全」的咒語,香港人權、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隨時都會被侵蝕。

當時強力推動23條立法的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態度強硬。其「希特勒也是民主程序選出來」一論甚至引來歐盟的抗議。在多次的大專研討會上,葉劉淑儀和學生爆發口水戰。此外,她的多番言論也在香港社會引起爭議,例如指責社會底層階級如德士司機和服務員並不會關心立法此事,以及抨擊自由派立法會議員等等。

葉劉淑儀的言論在香港社會引起極大反彈,讓民眾對23條更加不滿。期間大班鄭經翰早上在電台所主持的「烽煙」節目《風波里的茶杯》,幾乎每天都有人批評23條立法。

2003年的7月1日香港特區成立日,高達50萬香港市民在民間組織的帶動下勇敢走上街頭遊行到政府行政總部,用行動向23條和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施壓表達不滿。上街人數遠遠超越政府所預期的數目,更震驚了中國大陸政府。

7月5日,時任特首董建華宣佈政府作出3項讓步和修改原案條文,但是仍然不足以平息民憤。最後事件不僅導致葉劉淑儀和多名局長黯然下台,也迫使香港政府在該年9月宣佈無限期擱置立法,此事方告一段落。

有人說,走上街頭未必是最好的爭取方式。但是設想當初如果香港市民沒有在七一走上街頭的話,香港市民能夠享有今天的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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