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9 October 2011

谁说大集会不能解决问题?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11/10/08/27.html

2002年9月,香港特区政府就《香港基本法23条》有关叛国,颠覆政府和分裂国土的有关罪行进行咨询工作。

然而,有关条文对这些罪行的定义却是极其模糊和广泛,甚至可以让人以言入罪。让不少民主人士不安的是如果这项法律获得通过,政府随时可以在无须提出任何证据之下,以危害国家安全的名义逮捕任何人或是民间组织。

尽管民众强烈不满,特首董建华和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仍然采取强硬手段向市民推销有关条文,造成民怨冲天。

隔年7月1日香港特区成立日,高达50万香港市民在民间组织的带动下进行集会,勇敢用自己的双脚来表达不满。参加集会人数不仅创纪录远远超越香港政府所预期,更惊动了中国大陆政府。

7月5日,时任特首董建华宣布政府作出3项让步和修改原案条文,但是仍然不足以平息民愤。最后事件不仅导致叶刘淑仪和多名局长黯然下台,也迫使香港政府被在该年9月宣布无限期搁置立法,此事方告一段落。香港市民此役取得胜利,保住自由。

在我国,2007年11月25日,由逾30个印裔非政府组织所成立的兴权会成功在吉隆坡号召了3万逾人在吉隆坡举行了一场大集会。当时兴权会虽然说要提交请愿书向受英国殖民地政府剥削的印裔先辈索取赔偿,但是却“项庄舞剑,志在沛公”,向政府反映印裔社会对自身利益受侵蚀以及被边缘化的不满。

施压的一种方式

政府在事后援用《内安法令》逮捕该会5名领袖更引起了印裔社会的不满,更促成国阵在隔年选举流失大量印裔选票。

同样的,净选盟在今年709的大集会同样也是吸引了大量人潮出席。尽管政府不承认净选盟所提出的公平选举要求。并且在事前先后警告民众切勿参与。甚至是在当天集会前逮捕净选盟领袖和进行交通管制,但是仍然无法阻止大量各族年轻子弟赴会。

群众的压力最终促使在内阁在8月17日的会议上决定由朝野议员共同组成的国会特别委员会来监视现有的选举机制与选举舞弊等等。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在8月22日更把净选盟所提出的8项诉求都纳入了有关改革委员会的架构内,更显示了净选盟选择走上街头是绝对正确的做法。

很多时候,当权的政治人物总是喜欢以破坏治安或是没有必要的理由来呼吁人们不要参与集会。其一要为自己所作所为正名,二则要避免扩大其影响力。但是很多时候大集会都是因为掌权者拒绝与民间交涉所致。净选盟主席安美嘉便曾经说过:“我们已经多次提出要求与选委会会面有关诉求,但是不得其门。上街是我们最后的做法。”

但是从香港到我国的例子都证明大集会是对掌权者施压的最好方式。尤其是当上街人数远远超过掌权者意料之外的话,更能迫使他们转换,甚至是取消某些政策。想想看,如果当初净选盟取消大集会的话,政府是否在短时间内就成立国会特委会来处理公平选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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