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0 July 2011

科研的省思(审核制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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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的省思(审核制度篇)

老实说,我国的科研拨款一直以来都不是很丰厚。新加坡目前的科研经费占国民总生产值的2.5%,媲美日本的2.80%及美国的2.73%。瑞典的研发经费更是占国民总生产值的4.27%!相反的,我国政府2009年在这方面的支出仅占国民总生产值的1.5%。在今年与明年,由高教部负责的国内大学科研活动拨款仅有7.41亿令吉,而这平均每年3亿7千万令吉,微不足道的拨款绝都只是会惠及国立大学。

在今年2月,新加坡经济战略委员会发展知识小组指出,该国政府在科研方面的拨款必须在5年内达到国内总生产值的3.5%,估计累积高达400亿新币的科研开支,以便新加坡能够成为亚洲创新之都。

对于科研人员来说,拨款数量是其次,公平与透明的审核制度更为重要。因为这不仅决定科研项目的素质与科研成果,更决定我国科研所能为我国经济带来的正面影响。这一环节可说恰好是我国科研拨款最弱的一个环节,基本上每一次的科研拨款都引起不少人的不满。

不管是我国科学工艺部或是高教部,科研拨款的程序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第一关必须经过大学内部委员会的审核,再呈上有关部门的技术委员会批准,最后一关则是财政小组决定拨款数额,最后才正式批准。在每一个科研组合内每一名符合资格的科研人员只能够呈交一份科研建议书。

在整个审核过程中,前两关 - 大学校内部技术委员会与部门技术委员会是最缺乏公平与透明度的两关。 尤其是内部委员会一般操生死大权,毫无透明度可言,而且绝无上诉机会, 再加上有关部门绝少过问校内技术委员会的审查工作,不少科研人员成校内官僚制度下的牺牲品,

在部门级的审查工作方面,高教或是科学工艺部的技术委员会一般上是由有关部门委任。以科学工艺部为例,委员会成员一般来自属下的政府机构科研人员,而高教部的技术委员会则由国立大学的教授出任。这两个部门从未公开审核委员会成员名单。

部门级的审核过程甚少透明度,虽然有规定遴选委员会必须对被拒的建议书给于解释,但是往往并非合理,也经常让被拒的科研人员一头雾水,比如说缺乏实用性或是不值得研究的课题等等。而由于这个委员会掌握大权,再缺乏外国科研人员的参与下,换句好话说我国的科研水准就只能在这个委员会的能力之下。

这种遴选方式与许多其他国家的遴选方式不一样。以英国为例,除了英国本土的教授级科研人员以外,科研遴选委员会成员还包括了私人界的高级科研主管,以确保基本科学研究与实用性研究之间获得平衡。此外,每年还会邀请外国知名科研人员或是权威对被批的科研建议进行全面性审查,调查结果将会呈交给管理当局和遴选委员会。这种做法不仅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更能全面检验各项科研计划的创新性及符合国家利益。这种做法成就了英国在各项科研项目中处于领先世界的优势。

再看看我们的邻国新加坡。该国科研人员每年获得大量拨款。而每一季的科研建议书呈交后,有关当局将会全资邀请外国各个领域权威科研人员,配合该国的顶尖科研人员一起进行遴选工作。这种做法也同样让新加坡整体的科研水准大量提升至接近世界水准。

没有一个公平、透明与有效率的科研审核系统,是我国目前科研界最大问题。没有有效率的解决这个问题,不管多少年的努力与多少金钱的投入,我国科研界最终还是很难在国际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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