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8 November 2010

馬華應對國民型中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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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檳州有人提出要成立「國民型中學董聯會」,引起了不少人的顧慮。支持的人認為董總忽略了國民型中學的需求,而又有必要成立相關組織來爭取權益,反對人士則認為這樣會分散凝聚力,整體而言不利華教。

國民型中學,又稱改制中學,成立於《1960教育法令》之後。當時的條例規定1962年1月1日起,凡是未改用英文為主要教學媒介語的華文中學將不能獲得政府津貼。

根據《百年華教奮鬥史》(謝清發,2010,頁20),1961年下半年,教育部官員到全馬各地宣傳改制的好處,教育部當時也配合新聞部大量出版傳單和文告呼籲華社接受改制。教育部長拉曼達立和馬華國會議員李孝友及李三春在電台訪談中也做出類似的呼籲。

根據當時官方的說法,改制中學除了免繳學費,能減輕家長負擔以外,教師生活也會有保障,更重要的是三分之一的時間將會保留給華文課。

面對政府給於全面津貼的引誘,同時還動用政治壓力軟硬兼施地誘迫,越來越多華文中學接受改制,董事部把先賢辛辛苦苦籌建的校舍雙手奉上給政府,當時 70所華文中學有其中54間接受改制,尤以北馬最為嚴重。有些改制中學為了收留政府考試落第生,還特別開了獨中。改制後的國民型中學只有一科中文,其他均以英文教學。1970年代,英文教學被馬來語教學所取代。而每週五6節的中文科目最終減至3節。

但是政府和教育部並沒有把國民型中學與其他中學一視同仁。發展經費不足,董事部還需為建校費用傷腦筋。此外行政經費不足,甚至連水電費也是一個大難題。換句話說,當年馬華宣傳「改制好處」的重點幾乎並沒有真正實現。

如今,馬華把國民型中學所面對的問題都推到董總身上,簡直是找錯對象!

第一,董總最主要的任務是要維護華教的茁壯成長。國民型中學一個星期只有3節的中文課,嚴格來說並不是華文學校,董總不出力幫忙國民型中學是名正言順的。其次,華小和獨中籌款辦校的問題已經讓資源有限的董總疲於應付。

根據消息指出,董總早在1997年便已經主辦「國民型中學董事交流會」,嘗試解決國民型中學所面對的問題。但是由於不少這類學校的董事擁有馬華背景,受到政治壓力而缺席,導致這個工作最後不了了之。而現在竟然又把帳算到董總頭上去?

最後,問題還是回到原點。所謂「冤有頭,債有主」。國民型中學落得今時今日的地步是因為當初對他們做出種種美好承諾的馬華沒有盡力照顧國民型中學。馬華因此應該出面,而不是把問題拋給董總!更不要期望另外成立一個「國民型中學董聯會」就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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